快看!宿豫区图书馆公开征集地方文献!你家有吗?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4-01 15:27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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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最能诠释一座城的文化成果?

什么最能诠释一座城的发展变迁?

没错!就是地方文献!

宿豫区图书馆公开征集地方文献啦!

 
 
 
 
为进一步丰富馆藏内容,妥善收藏、保护、开发、利用地方历史文化资源,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,弘扬区域文化,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文献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征集类型

 
图书、期刊、画册、手稿、照片、视听资料(录音带、录像带、光盘)、纪念册、电子出版物等。

 

征集范围

 
1. 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等编撰的反映我区政治、历史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地理等方面的图书、图片、图册、期刊、音像制品等。
2. 地方史志:包括县志、乡镇志、村志、部门行业志、党史、年鉴、地图、画册、图像、地名录、文史资料年报、资料汇编等文献及音像、电子制品等。
3. 人士著述:包括原籍宿豫或曾在宿豫任职、居住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著述、日记、信函、传记、回忆录、著作手稿、声像资料等。
4. 家谱族谱:民间流传的谱录,包括家谱、族谱、宗谱等。
5. 革命文献:包括宿豫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献。
6. 古籍文献:各种历史文献、古籍图书。

 

征集方式

 
1. 捐赠:凡自愿捐赠文献资料的,宿豫区图书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,捐赠进馆的文献资料所有权归宿豫区图书馆所有,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文献享有优先使用权,宿豫区图书馆在开发利用时将依法维护捐赠者合法权益。   
2. 征购:对具有重要历史和保存价值的文献资料原件,可以通过协商购买进馆,其所有权归宿豫区图书馆,文献的处置和开发利用不再受原所有者限制。  
3. 复制:民间团体或个人有属于征集范围具有历史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,既不愿捐赠、寄存,也不愿出售的,可以联系宿豫区图书馆进行复制后,将原件奉还本人,宿豫区图书馆在开发利用时将标注原件出处。

 

征集时间

 
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,长期有效。

 

联系方式

 
地址:宿豫区图书馆(宿豫区学海路文昌广场内)
联系人:姜老师
联系电话: 0527-84456019 、18552701764

 

审核:丁   玲

审稿:沈   玲

编辑:姜秀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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